稱將所知事情全盤托出 無屍兇案被告承認過往口供是謊言

2017-11-30 12:01

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於六年前涉嫌殺害情婦後毀屍滅迹,他早前否認謀殺罪,今於高院自辯時指除了今次事件及上次在落馬洲與女事主爭執外,自己「咁大個都未試過爭執」,他又稱已在庭上把所知的事情全盤托岀,並謂「我知嘅實情已經話咗俾你哋知」。 控方盤問被告陳文深有關過往口供的內容,而他曾表示要求女事主秦嘉儀在一、兩個月內搬離淘大花園涉案單位,並把住所轉為他的名下,陳承認確有此事,但否認曾於案發當日提及,及後解釋「如果我有心拎返間樓,我一早搵律師處理」。至於曾經指案發時他在收拾物品,並看到秦正飲酒,陳確認:「佢當時已經死咗。」控方再引述他的口供,陳曾聲稱當晚有給予秦現金,而秦即感到生氣。其後秦哭起來,他則離開住所,好讓她冷靜,至於他到往附近家品店、超市以及離開單位時,秦仍然在生的說法,陳今於庭上承認全都是謊言。 被問到他是否可為一己目的,而隨時說謊,陳則稱:「上次怕承擔責任,冇勇氣話俾人知發生咩事,但我已經冇呢個需要,我咩都冇晒,想對得住前妻同屋企人,唔想擺件事喺個心成世。」控方再問及雙方動手的過程,他有否使用過量武力,蓄意令秦的身體受傷或死亡,陳則表示從沒有想過要傷害她。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