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早前前赴英國,向英國執法機構National Crime Agency及稅務機構HM Revenue and Customs舉報前特首梁振英在UGL事件中涉嫌貪污及逃稅,並跟進其所收取的款項需否繳交稅項。梁振英其後委託律師行發表聲明,表示對林卓廷的指控是罔顧事實,強調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聲明中表示,梁振英及其他有關方面3年前已經充分說明,梁振英與UGL簽署離職協議時,並非戴德梁行董事。聲明批評林卓廷妄顧事實作出虛假指控,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林卓廷就回應指,UGL協議於當年12月2日簽署,惟梁振英在4日才辭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一職,質疑事件損害小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林卓廷又稱,自己亦會保留進一步刑事投訴梁振英的權利,又指自己有具經驗的法律團隊支援,過往所發出的聲明及投訴信,都經過律師審閱,所有投訴都是基於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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