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渠亡妻炒燶期權 花旗經理指陳有興趣投資無理由阻止

2017-11-22 14:34

已故教育家陳樹渠的第二任妻子陳麗玲生前透過名下公司訂立累計期權合約,損失慘重,有關投資公司入稟高院向銀行索償5億元。花旗銀行經理繼續岀庭作供,強調陳要求她工作時須「快、醒目、準」,並且要「「read 到佢(陳)嗰mind」,即陳未有指示前,若可「做咗出嚟就好好」。 花旗銀行客戶關係經理麥倩筠在庭上透露於2007年10月15日,陳訂立了3份累計期權合約,並同日取消另外3份合約,於同月16日,則透過Shine Grace 再訂立6份合約,陳過往亦曾指示:「要做就要做,再問公司拎資金。」 被問到若Shine Grace 資金不足,會否從其他途徑取得資金,麥確認有此做法,但不認同該處理方式具高風險,並指陳與銀行管理層的關係很好,而且陳過去亦作岀巨額投資,並從來沒有「賴數」,故對陳抱持信任的態度,麥又指「佢(陳)屋企人都叫我哋唔好阻佢,因為佢call嗰market call得好好」。 當被問到10月16日股市下挫,應否提醒陳不宜訂立累計期權合約時,麥謂「我睇股市冇佢(陳)咁叻」、「佢有興趣,點解我要阻止佢呢」,又指投資產品適合與否應由客户決定,她亦曾向陳表示「Accumulator (累計期權)唔係人人都適合做」。麥否認有影響陳作投資決定,並駁斥若原告一方只聽取兩天的對話錄音,便對她們二人多年的交往作岀假設,實為不公平。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215 更新時間: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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