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土地註冊處備存逾300萬份土地登記冊,在1986至1997年期間進行的電腦化工作,人手備存的土地登記冊轉為電腦化記錄。最新發表的審計報告留意到,土地註冊處表示干資料因某些原因沒有載於部分土地登記冊,處方自2007年一直進行整理工作,以填補相關資料,但原先訂於2018年年底前完成的整理工作,完成日期或會延遲。
審計署發現土地登記冊記項裏的手民之誤或資料不一致,在2012–13至2016–17年度期間,每年獲更正的土地登記冊錯誤,總數介乎5737至7564項不等,處方需要不時檢討獲更正的土地登記冊錯誤。
報告又指,土地註冊處設有3間分別位於荃灣、大埔和元朗的新界查冊中心,但審計署留意到,在2012–13至2016–17 度期間,3間新界查冊中心每年均錄得營運虧損,介乎9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而使用量亦較低,於五年期間的每一年,在兩間新界查冊中心使用查冊和副本服務的訪客人數平均每天不足55人,而在每間新界查冊中心使用業主立案法團服務的訪客人數則平均每天不超過5人。
另外,審計署留意到,《土地業權條例》於2004年7月制定後,2017年9月(即制定後13 年) 仍未生效。署方認為,土地註冊處在制定後的檢討中發現該條例須作出大量修訂,似乎低估了實施《土地業權條例》和土地業權註冊制度所涉及問題和工作的複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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