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條立法梁家傑指未是時機 劉炳章:宜早不宜遲

2017-11-19 14:00

「城市論壇」就二十三條立法的時機和形式進行討論。公民黨梁家傑表示,現時並非立法時機。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劉炳章則認為「宜早不宜遲」;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促請應完成憲制責任。 梁家傑指,特首林鄭月娥提倡專注民生,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卻來「宣旨」。他認為李飛訪港時的講話是和林太「對著幹」、「添煩添亂」,並認為應該在港人對政府有信心,認同的時候才開展立法。 梁家傑又指出,香港現今有大量民生、房屋問題「未搞掂」,質疑重啟二十三條立法只會令香港更亂。 另一嘉賓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劉炳章認為,盡早立法能夠防患未然,直言立法「宜早不宜遲」。他更表示,西方體制從眾不從優,而不少西方媒體已承認中國體制的優勢,認為香港應該「盡快融入」,不應抗拒立法。不過,他發言時提出的「歐洲議會也有功能組別」一項受到梁家傑的駁斥,認為不是事實。 同場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認為,林太應該處理二十三條立法,完成憲制責任,他更指出03年的法例文件未必適合現時狀況,是「紙老虎」,「中央未必接受」,有需要重新修訂。 葉國謙又提到「好多人不同意黨,不同意國家,甚至反對中央」。他認為二十三條立法不是強逼或洗腦,而是規範某些人的行為。他認為立法要整體,不能梅花間竹地或先就一部分條文立法。惟他同意立法需要充足諮詢。 葉國謙重申,二十三條立法不是限制言論自由,而03年的條文亦「未必適合現今情況」,「中央未必接受」,認為政府應該重新審視。 另外,教協的張鋭輝表示,以前的撕裂已經大,現今並非適合的立法時機,而建制派使用「中央出手」的恐嚇性說法強調立法,只會令年輕人更反感,更難做到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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