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名樂漁莊」拒拆僭建 業主入稟索償兼收地

2017-11-13 16:38

位於天水圍的「名樂漁莊」早前因經營「露營車」而遭控無牌經營旅館罪成。其業主日前指他們違反租約規定填土和僭建,因而收到政府警告信,惟經勸告後他們仍拒絕糾正,業主遂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讓業主收回5個地段的租地,以及賠償。 原告為鄧志江(譯音),被告為名樂漁莊有限公司。入稟狀指,雙方於2014年8月及9月分別簽署兩份租約,第一份租約租出3個地段,為期兩年,年租26萬元,但被告約滿後未有搬遷,亦未有繳付租金。第二份租約為兩個地段,共租5年,合共360萬元。 政府和城規會分別就涉案的5個地段發出警告書和執行通知書,但被告一直拒絕還原,原告遂決定入稟,要求收地及賠償。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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