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足昨晚在旺角大球場友賽巴林,仍有球迷噓國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今次較為收歛,指立法後仍可能有球迷噓國歌,並以社運人士古思堯焚燒國旗為例,指即使立法後仍有人會以身試法,認為需要時間教育。她稱,未在官方渠道聽過有追溯期,而且香港刑事法是沒有追溯。
她表示,尊敬國歌是普世價值,法律和教育同樣重要。她稱,假設有人奏國歌時未有肅立,相信在場人士大部分都選擇不理會,而不會報警將他拘捕,但她認為需要視乎該名人士情況,是故意或是不故意,所以法律原則應訂明界線。
對於電視新聞報道前播放國歌,香港不少餐廳或電器鋪都會轉播。她認為,這個情況不屬於一個場合,故無需要肅立。
球迷蘇先生表示,昨晚發現有過百名警員到球場,相信為球迷噓國歌而來,但《國歌法》仍未立法,質疑警方是否有需要動用龐大警力入場,擔心影響球迷觀賽。他稱,即使《國歌法》立法後,播國歌時可以進入廁所,以其他方式抗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即將展開本地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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