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指任何免費電視台都應守牌照規定 無綫:莫名其妙

2017-11-07 19:30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大氣電波珍貴,基於公眾利益,任何免費電視台都應該遵守規定。 邱騰華指,利用大氣電波的頻譜並不需要向政府提交費用,故必須要合乎公眾利益。他強調,牌照條件應用於所有免費電視台,做法一視同仁。無綫於2015年續牌時,亦接受有關條件,應持續實行。長遠來講廣播業牌照檢討再全面檢討情況,但現行做法應該繼續維持。 邱騰華重申,尊重電視台編輯自主和節目調動,但必須兼顧發牌條件,電視台可於調動前後提出申請,過往亦有批准案例。 通訊事務管理局早前指無綫電視今年6月30日,臨時抽起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改播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片段一事,違反規定,發出強烈勸諭。無綫電視回應,指政府言論感到「莫名其妙、匪夷所思」,指無綫每年須繳付近2千萬元牌照費,另外按規定播放政府宣傳短片所使用時間的商業價值,等同數以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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