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腾华指任何免费电视台都应守牌照规定 无綫:莫名其妙

2017-11-07 19:30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大气电波珍贵,基于公众利益,任何免费电视台都应该遵守规定。 邱腾华指,利用大气电波的频谱并不需要向政府提交费用,故必须要合乎公众利益。他强调,牌照条件应用于所有免费电视台,做法一视同仁。无綫于2015年续牌时,亦接受有关条件,应持续实行。长远来讲广播业牌照检讨再全面检讨情况,但现行做法应该继续维持。 邱腾华重申,尊重电视台编辑自主和节目调动,但必须兼顾发牌条件,电视台可于调动前后提出申请,过往亦有批准案例。 通讯事务管理局早前指无綫电视今年6月30日,临时抽起港台节目《头条新闻》,改播国家主席习近平访港片段一事,违反规定,发出强烈劝谕。无綫电视回应,指政府言论感到「莫名其妙、匪夷所思」,指无綫每年须缴付近2千万元牌照费,另外按规定播放政府宣传短片所使用时间的商业价值,等同数以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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