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刘江华:尊重国家民族属应有之义 2017-11-05 11:47 刘江华表示,政府部门全力配合《国歌法》本地立法。 Previous Next 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认为,立法目的是希望市民尊重国歌、国家和民族,而这实属应有之义。 他表示,政府已清楚表明《国歌法》定会进行本地立法,各个政府部门定会全力配合。而在完成整个本地立法程序后,相关部门如康文署等,会根据条文执法。 刘江华又认为,《国歌法》除立法层面外,还需要经教育方面推广,公民教育委员会的推动一直不遗馀力,如在电视台播放新闻前播出国歌。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情困「鳯姐」一年两度寻死 深水埗唐楼堕地昏迷 下一篇 预防意识提高 陈肇始:打流感针数字趋升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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