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 港府:小心考慮立會公眾意見 2017-11-04 16:25 Previous Next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今日正式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 》,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 特區政府回應時表示,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港府會透過合適的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在香港特區實施。 在立法的過程中,特區政府會小心考慮立法會和公眾的意見。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國歌法】張建宗:盡早展開本地立法 楊潤雄指教育局配合 下一篇 鑽石山韓流冬旅嘉年華 5天滑雪旅遊套票僅$1688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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