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巴基斯坦裔男子涉前年9月在九龍城酒店房間內製毒,警方到場搜出約800多克可卡因及製毒工具,當場拘捕3名男女,而被捕本地女子事後稱當日只是到該房間提供性服務。涉案三人被控一項販毒罪及一項製毒罪,女子早前裁定兩罪不成立,當庭釋放。而其中一名巴漢被裁定販毒罪罪成,另一巴漢則已認罪,法官今於高等法院裁定二人分別判囚22年及15年半。
法官司徒冕今提到首被告富西汶曾繳付現金,以租用涉案酒店房間一個月。雖然次被告Muhammad Afzal於酒店被捕時正在睡覺,但周圍放有製作可卡因的材料及工具,而且部分毒品已包裝好準備岀售。
司徒官判刑時指,首被告負責計劃事件及製作毒品,考慮到其角色的重要性,最終判以22年監禁。而次被告則製作霹靂可卡因,司徒官強調製毒為邪惡的源頭,故比運毒更嚴重。另外,次被告於2005年來港,但卻濫用賦予他的自由,並因販運毒品而被判監,他於2015年3月獲釋後,再隔6個月犯案,其行為損害香港的聲譽。次被告亦曾指控涉案女子為案件主謀,令她牽涉其中。法官續指其過往販毒紀錄等為加刑因素,故判即時入獄15年半。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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