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因不滿投票日無法投票,於本年6月間兩度致電選舉事務處,恐嚇副總選舉事務主任指「係咪要我上嚟貴署用天拿水自焚,(沈生)先肯同我講聲對唔住」、「係咪要我攞把牛肉刀上嚟斬死佢」、「碎屍萬段」等,被控兩項刑事恐嚇罪。
裁判官錢禮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指案情嚴重,對控方申請撤銷控罪予以保留,惟考慮34歲被告霍鴻桀患有嚴重抑鬱,准以1,000元自簽擔保守行為一年,另須付500元堂費。被告霍鴻桀被控於本年6月23日至27日期間,在灣仔港灣道25號的選舉事務處威脅沈南龍使其人身受損害及受驚。
法庭記者:岑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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