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爆竊專家」 出獄再犯案囚42月 2017-10-30 15:10 Previous Next 年輕時曾任解放軍的62歲男子因爆竊而被判囚7年,於刑滿後即重施故技,於5星期內到港九新界各區不同的公司爆竊,前解放軍早前承認控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2個月。 被告朱書龍承認入屋犯法、企圖入屋犯法及外岀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等7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是一名專業爆竊者,加上以往有案底,認為需判以具阻嚇性刑罰,惟若所有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則會令刑期過重,經考量下終定判其入獄3年半。 法庭記者:梁銘姿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再下一城】 「四眼cue后」奪英國女子桌球大師賽冠軍 下一篇 立會鐵路事宜小組委會 田北辰自動當選主席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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