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男子剛出獄,即重施故技於去年5星期內,涉到港九新界各區不同的公司爆竊,今於區域法院承認入屋犯法、企圖入屋犯法及外岀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等7罪,案件將押至本月30日判刑。
控方指被告朱書龍於去年7月至8月期間,被閉路電視拍到手持紙盒進入不同公司,並偷取共逾25000港元。被告警誡下承認曾以撬開捲閘或玻璃門的方式進入受害公司,當中包括環球高科技設備有限公司、華強鐵器工程有限公司等,亦曾破壞其大廈的閉路電視,部分損毀需維修費約2000至14000元不等。
辯方求情指被告岀獄後隨即犯案,顯然未有從過往刑罰中汲取教訓,但其犯案地點包括屯門、新蒲崗、荃灣等,遍佈香港,而涉案地方均是非住宅場所,犯案時亦無同謀。
辯方另指被告在內地接受教育,但學歷水平不高且於香港不獲認可,及後移至香港居住。而被告與前妻及兒子斷絕聯絡,因欠家人支持,岀獄後亦沒有收入,故只能依靠「老本行」入屋爆竊,望法官可酌情輕判。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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