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車長室「叮」膠樽致火警 中度智障男判囚26月

2017-10-27 13:38

屢屢犯案的中度智障無業男,將大埔祠堂的密碼鎖鏈剪開,闖入廟內將具歷史價值的相片及金色燭台偷走,後來又把膠瓶及紙張放進九巴車長休息室內的微波爐「叮熟」致火警,幸有人發現並將火救熄。智障男早前承認控罪,暫委法官練錦鴻今判刑時指,被告已曾被判感化令,而監管令亦不適用於被告,只能於無他選情況下判被告入獄,練官直指,從本案中可看到房屋署人員對被告公屋單位不堪情況視若無睹,社會福利署人員亦沒有就被告個案給予額外跟進,認為政府部門應對被告給予額外協助,而非不聞不問。 37歲被告石有承認入屋犯法、刑事損毀及縱火共5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6個月。 練官指,被告父母雙亡,與患有輕度智障的妹妹同住,領取綜援維生。而被告在其公屋單位內有囤積物品及燒冥強的習慣,有機會做成火險,而房署職員卻對此視若無睹。另外被告於庇護工場工作時因不堪凌弱而放棄工作,以致終日無所事事,雖然社署職員有跟住被告情況,但練官認為以富裕的香港社會,應有人力物力為被告提供額外協助,不聞不問只會令情況更嚴重。 練官又指,法庭能力始終有限,處以刑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又指若被告不理解自己所作行為帶來的後果便不會修正他的行為,判刑不會有約制的作用,又強調被告是長期的問題,責任應在社署身上。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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