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8000元運260萬元冰毒 無業青年重囚18年

2017-10-27 11:41

24歲無業青年為賺8000元外快,於去年11月替人運7.9公斤冰毒,價值260萬元,但他未收取報酬便已被捕,青年今在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求情稱當時不知道毒品份量和嚴重性,作出了錯誤判斷,已賠上了青春,法官最終判他監禁18年。 案情指,24歲的李軒皓於2016年11月14日下午,在元朗的一個花槽提取一個藍白色膠袋,內藏8個小袋,內在7.9公斤冰毒,價值260萬元,被告當時將之放在輕型貨車的車尾箱內,準備交收,當貨車停在葵青交匯處時,被告遭警方拘捕。被告警誡下表示,於案發前一星期在尖沙咀酒吧認識阿Ming,被告為賺8000元外快,答應運毒,由於第一次運毒,他感到驚慌,遂叫朋友陪同,但該朋友並不知情。 被告在2011年因藏毒罪判15個月感化,求情時指判刑後已遠離壞朋友,沒有再吸毒,但去年犯案時,他做散工及以積蓄為生,當時不知道毒品份量和嚴重性,作出了錯誤判斷,被告認罪已賠上了青春,在囚禁期間會善用時間裝備自己,希望將來成為有用的人,回饋家庭。法官潘敏琦指量刑起點為27年監禁,基於被告認罪,獲減至監禁18年。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