蠔涌亞視舊片廠炸藥案 辯方質疑警方記者會資料失實誤導

2017-10-26 12:50

2015年6月警方在西貢蠔涌舊亞視片廠發現懷疑爆炸品,事後5名男子被控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共5罪,案件今在高院續審。 控方表示已傳召所有控方證人,控方的案情亦已完結。5名被告依次為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第3被告的代表律師盤問曾為本案案件主管的王振業,指他於2015年6月15日有出席記招,警方在記招上曾向記者表示,於現場搜到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炸藥,而這些炸藥於恐怖襲擊中常見,例如2005年7月,英國倫敦發生的恐襲也是使用TATP製造炸彈,造成50多人死亡。 辯方質疑記者會上提供的資料失實、誤導,但又不向記者更正,而開記招亦是「小題大造」和誇張案情,又指警方在現場搜證時,只有少少的財物損失,一個人也沒有受傷。王振業表示記不起有否出席記者會,他承認現場並沒有撿獲TATP,只是撿獲粉狀及液態狀的化學混合物,可製成TATP,他又否認開記招屬「小題大造」。 5名被告同被控於2015年5月28日至6月14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製造某些爆炸品,即內含硝酸鹽並能夠產生煙火效果的混合劑。而被告鄭偉成亦被控一項管有炸藥罪,指他於15年6月14日,在蠔涌亞視前廠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 被告彭艾烈則另被控兩項管有炸藥罪,指他於2015年6月14日,分別在蠔涌亞視前廠房及西貢濤苑六座某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被告陳耀成另被控一項管有炸藥罪,指他在15年6月14日於旺角廣榮樓二樓某單位內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 案件明天續審。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1:02 更新時間: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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