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士因頸部長了肉粒,並需要入院切除及化驗,其後向AIA申請保險賠償16,987元,卻被對方以手術費高於正常為由拒絕全額賠償,只願賠償4,025元。女士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AIA索償約1.8萬元,申索人今被判勝訴,可獲索償9,260元兼訟費3,220元。
審裁官指,保單列明賠償不包括預防性醫療服務,而申索人的主診醫生何於庭上供稱,留院只是預防性措施,而何未有紀錄當時使用的麻醉藥份量,同時並未有任何醫學文獻建議使用超過特定分量的麻醉藥須留院觀察。雖然他指出使用該種麻醉藥風險大,但風險與留院觀察沒有必然關係,故判申索人可獲手術、化驗和藥費,但不包括住院費用。
申索人丈夫周先生代表太太出庭聽取裁決,他認為條款模糊,而AIA態度反覆,至今仍未有解釋如何計算出賠償款項,但暫時未決定會否上訴。
法庭記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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