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市警局統計,1年超過60萬宗報案電話,但不派遣的案件大約佔55%左右,其中精神異常、騷擾電話、酒醉電話就佔了13.6%。議員指,平均每2報案電話就有1宗是無效報案,顯示濫用程度非常嚴重。
桃園市議員謝彰文指出,2014年報案量計有62.6萬宗,派遣宗數有26.1萬宗佔42%,2015年報案量計有65.9萬件,派遣宗數有28.5萬宗佔43%,2016年報案量計有66萬宗,派遣宗數有30.2萬宗佔46%,2017年1月至8月報案量計有45萬3770件,派遣宗數有20.3宗佔占45%。
桃園市警察局長黎文明表示,亂打110報案電話,可拘留3天或處以1.2萬台幣(約3100港元)以下罰款,以後會加強宣導,呼籲民眾不要濫用110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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