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航生指《蘋果日報》《壹週刊》誹謗 入稟索償

2017-10-19 11:36

藝人曾航生於2012年與拍拖近20年的梁安琪分手,曾航生昨入稟高院,指控《蘋果日報》及《壹週刊》於2014年2月發表4篇報道及2條影片均屬誹謗及失實,有關報道影響曾航生的形象,要求就有關誹謗作出賠償、禁止被告繼續發布及移除相關文章及影片、以及作道歉聲明。 原告曾航生,被告依次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相關文章包括在2014年2月19日在《蘋果日報》刊登,題為《曾航生火爆郁手推落衣櫃 梁安琪心死:唔講呢個人嘅所有嘢》、2月20日《壹週刊》刊登題為「暴愛20年俾曾航生打 梁安琪:再講好肉酸」,並附有一段影片、2月20日《蘋果日報》及《壹週刊》共同刊登題為「拖拉20年 梁安琪俾曾航生打到分手」以及「失大水喉梁安琪 曾航生復出做大茄」,並附有一段影片。曾航生認為以上報道屬誹謗及失實,遂入稟索償。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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