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今進行第十三天審訊,前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今將作供。麥靖宇被控方多次追問為何要求發展局修改本已填好有關何周禮授勳的提名表,麥解釋指因曾蔭權當時特別提及青協一點,但主控認為麥未能提供適合答案,再三追問麥修改為何重要,麥說「已答了幾次,反問是否想我回答主控想聽的答案、還是他當時的想法。」
前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供稱,在他向發展局要求局方考慮特首辦建議的授勳提名人前,時任特首曾蔭權已向他提及過希望他可向有關當局轉交幾個人名作考慮,記憶中曾蔭權曾提及他曾參觀青協的設施,知道何周禮有份參與有關工程,覺得何值得被考慮獲授勳。
他透露他向局方作出要求時,並未提名有關何在青協的貢獻,而他是因發展局局長政務助理作決定後將提名表抄送了電郵給他,他看過後發現表內未有提及青協相關的事宜,而他又記得特首曾告知他有關事項,才再要求局方核實後加入資料。
他又表示所有資料均來自特首,而他不知何牽涉於深圳大宅的裝修工程,亦從不知何與曾氏夫婦就單位的事宜見面,只在今年初上庭作證後才知悉。
控方多番質疑麥在收到發展局局長政務助理的電郵後,差不多即時便查看關於何的提名表,而且是細心地閱讀,因他留意到表中未有提及有關何對青協的貢獻,並在約2小時後回覆對方。麥表示他是在當日閱過提名表,但認為自己本就會仔細閱讀發送給他的電郵,又指本身亦沒預計對方會抄送電郵給他,只是既然他發現了、又憶及特首曾提出相關事項,便向對方提出;而麥亦反擊指控方只是想他回答控方想聽到的答案,質疑控方浪費他的時間。他又指當年應只看過少於5份的提名表,主要都是由特首辦提名的人;又稱當年需修改的表格應只有何的一份。
麥又認為,即使提名表中加上有關何對青協之貢獻的資料,亦不會增加其獲授勳的機會,指考慮提名人時有關當局需作不同方面的考慮,一般提名時都不會特別提及某獲提名人的貢獻,會由局方作全盤考慮。他透露指特首亦不時會提出向不同的政策局建議考慮提名,憶述當時特首還向勞工及福利局提出考慮提名其他人,但當局最終未有提名那些人。
關於陪同曾蔭權到外地旅遊的保安人員於2010年發電郵給他要求特首辦批准特首的朋友贊助旅程的津貼,麥表示不知誰是贊助人,又認為政府知道誰是贊助人與否,對當時一些關於申請聲音廣播牌照的事項沒有關係,因不牽涉保安人員的利益衝突,而且並非由特首接受利益,故他覺得是沒關係。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2:04
更新時間: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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