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2014年10月15日佔中時,在龍和道的政府泵房暗角位置被7名警員毆打,及後帶回中區警署再被襲擊,曾健超今入稟區域法院向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警務處處長索償。
入稟狀指,曾健超在2014年於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等七名警員的看管下受傷,並表示傷勢由襲擊或酷刑所造成,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曾健超早前因襲警及拒捕罪成而判囚5星期,而於10月,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轄下紀律聆訊委員會通過向曾健超發出書面警告,最終毋須停牌懲處。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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