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涉威嚇妓女放裸照 勒索罪成脫刑恐罪

2017-10-12 15:48

機械技工威嚇妓女稱會在網上公開其裸照,並勒索一萬元。33歲被告李德祥今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勒索罪成,至於刑事恐嚇罪名則不成立,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待索取精神科報告、心理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辯方指被告李德祥向事主提出取回一萬元,是由於事主只提供一次的性服務,違反兩次性交易的協議。惟事主表示該筆款項是陪伴被告10小時的服務費,不涉及兩次性交易協議。 裁判官直指被告不可信,證供前後矛盾,一時指與事主「超越男女關系」,一時又一口咬定二人為拍拖關係,反觀事主能夠清晰作供,是可靠的證人。裁判官又指,被告性交易後求愛不遂,在惱羞成怒下向事主勒索金錢。 不過,裁判官認為就恐嚇公開被告裸照一事,被告只是信口開河,未必以此作為威脅,因此不構成刑事恐嚇罪。根據早前披露的對話記錄,事主問被告「你有我裸照咩?」被告接著回答「就是有。」 辯方求情指,被告社交圈子狹窄,前兩任女友皆為性工作者,欠正常社交經驗,犯案僅一時衝動且初犯,而一旦罪成可能遭任職的飛機維修公司辭退。辯方又指,干犯的是勒索罪中嚴重程度最低的,因為僅是以短訊威嚇,並無其他動作;而被告沒從此事受益,事主X亦無實際損失。 裁判官指被告罪行性質及情節嚴重,用一系列說話威嚇事主,尤其威脅事主向她的家人朋友公開其妓女身份,令事主受驚嚇下報警求助。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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