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會見深圳副市長 續簽《法律合作安排》 2017-10-12 17:37 深港續簽《法律合作安排》。新聞處圖片 Previous Next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與深圳市副市長高自民會面,並續簽為期5年的《法律合作安排》。 政府指,該項安排將繼續強化港深的法律合作,為兩地政府相關部門及法律界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該安排亦強調支持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同時推動兩地法律、仲裁及調解等相關人員積極交流與合作。 政府指,首份為期五年的《法律合作安排》於2011年11月由律政司與深圳市政府簽訂。自此,律政司一直與深圳市政府保持良好溝通和合作,並舉辦一系列交流合作活動,包括互訪和工作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葉劉淑儀放棄出選山頂區補選 不想與自由黨關係變差 下一篇 羅致光指如安老服務空缺跌穿一成 可暫緩輸入外勞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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