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立法禁工作間歧視餵哺母乳 料設12個月緩衝期

2017-10-10 14:02

為保障母親們餵哺母乳時免受歧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兩個月前已表明,會將修訂《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立法禁止直接或間接歧視餵哺母乳作為優先工作。勞顧會明天將開會,更會討論修例將餵哺母乳行為納入法例保障的法例籌備工作。 消息指出,政府擬先諮詢已有勞資代表的勞顧會意見,修例範圍擬包括女士在「泵奶」集乳時,以及在餵哺母乳時的直接及間接行為,都禁止作出歧視。而有關情況在僱傭關係、工作關係、政府政策相關地方、服務提供者,以至業主與租客間的關係上,修例禁止歧視餵哺母乳都可適用。 消息指,不過在公眾地方如在食肆內集乳、餵母乳情況,是否修例範圍可涵蓋,仍須探討及諮詢各界。一旦修例完成,法例料設十二個月緩衝期予各僱主僱員、服務提供者等適應,平機會日後會負責處理相關歧視投訴,明天有關安排在勞顧會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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