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無業堂舅父與親戚在泰國曼谷渡新年時,其中一晚走進堂姨甥女房間,並將她強姦,堂姨甥女當時很驚不敢反抗,回港後才與父母交代,最終報警處理。堂舅父承認非禮,但否認強姦及交替的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今日在高院開審。
控方開審陳詞指,被告與15歲的X來自同一家族,被告是X的堂舅父,在去年2月農曆新年時,他們一行十多人前往泰國曼谷旅行,在最後16日一晚,X跟妹妹和表哥表姐在房內玩,至翌日凌晨3時許,被告加入一同在房內聊天,但之後大家都有倦意,便在床上休息。
X睡在表姐和被告中間,X睡著時感到有人親吻其面頰和額頭,因此X醒了,並轉身向表姐方向繼續睡覺。惟被告未有收手,解開其胸圍扣並撫摸其胸部,X遂警告被告:「唔好搞我啦!」但被告未有理會,更伸手進X的內褲,摸其臀部和用手指插其陰道,X當時感到十分痛。
然而被告未有停止,X感到被告陰莖在她臀部上下磨擦,更插進其陰道,X當時很害怕,亦不知如何反抗,便逼自己入睡。X醒來後發現臀部位置弄濕了,期後經化驗,確認是屬於被告的精液。
X和被告一同回港,被告在機場問她:「點呀,琴晚正唔正呀?」X事後跟朋友及父母坦白事情,4日後父母決定替她報警處理。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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