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任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早前明言,會檢討會議程序。他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擬限制議員因違規被逐出會議廳後,不能夠在小休後重返會議。他又反問「你趕(走)完佢一陣又返嚟,你又再趕,咁你趕佢有咩意思先?」他強調不是要限制理性討論,但希望泛民議員明白拉布無效表達訴求,其做法亦合情、合理、合法。。
他表示,檢討會議程序已經研究及討論多時,而修改議事規則37A條,則相信三至六個月時間可以完成處理。而建議縮短表決鐘時間的辯論,由三分鐘縮短至一分鐘,他解釋去年花上5.5小時進行大量是離題或是無意義的討論,認為財委會已完全失去議事能力;又表示已約見泛民議員交代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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