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司機涉危駕致2人傷 押至月底再訊

2017-10-04 12:53

23歲電車司機涉4月於中環德輔道中西行近銀行街交界危險駕駛電車,令2名男乘客嚴重受傷,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期間會轉介文件至區域法院,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再訊。 控罪指被告盧志亮於4月6日在中環德輔道中西行近銀行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電車,引致2名乘客王建築和黃耀初身體受嚴重傷害。控方指事件中有11名乘客受傷,而王、黃則需留院治理。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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