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擲三文治案 梁振英被盤問稱:擔心可能係鏹水

2017-10-04 15:57

前特首梁振英。
前特首梁振英。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到票站投票的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臭魚三文治」,卻誤中副車,擊中署理總督察劉泳鈞。吳文遠早前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續審。裁判官裁定臉書直播片段為招認,可作呈堂證物。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吳文遠出庭作供。 今早控辯雙方繼續就應否將吳的臉書直播片段作招認證供進行審訊。雙方同意交替程序,即吳在自願、非威迫利誘情況下在當日進行臉書直播,惟辯方不同意該片段構成招認。吳文遠指直播是為了等候警方發還其身份證期間,打發時間、與支持者互動,持不太認真、嘻笑怒罵的心態講話。 辯方指出,吳進行直播時非調查和檢控階段,加上片段設為公開狀態,懇請法官考慮被告與臉書使用者互動之影響,以及作為證供的可靠性。控方則強調,被告明知該片段會讓所有公眾人士瀏覽,包括警方在內,沒任何不公平情況令法庭不行使酌情權採納片段作為證供。裁判官裁定片段為招認,並容許片段呈堂。 吳文遠形容,事發前原想向梁振英遞上三文治及表達訴求,惟仍未走近就被三、四個警員按住,加上梁振英「好似好得戚咁,條眉戚下戚下,」更指梁做出「放馬過來」的表情,「好似邀請我掉過嚟」,故他才輕輕將三文治拋給梁,無意襲擊任何人。控方質疑吳指梁振英向他示意這說法是「作出嚟。」吳文遠說:「不同意。」 吳文遠指曾俊華在掟雞蛋案中曾提及「早知被掟就會接住」,故他認為在兩人有眼神接觸下,當時料梁振英會接住三文治。 梁振英於下午二時三十分到西九龍法院應辯方傳召上庭作供。 吳文遠於下午申請在餘下審訊中自行抗辯,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及當值律師撤出本案。吳文遠將自行盤問。 吳文遠問梁:「當日你有冇預期有人向你示威?」梁回道:「我無預期任何嘢,當日只喺到票站投票。」梁亦供稱,事發當時只想盡快進入票站,因為早前在立法會曾被擲玻璃杯,故「聽到有人在場示威會特別小心。」他亦稱:「我喺可以(能)受傷」,又指襲擊者應須負上刑責。 吳向梁詢問,事發前面部表情是怎樣並著梁示範當時表情。梁拒絕:「我唔會做,除非法官叫。」 吳於庭上向梁播放事發當時的片段,吳問梁是否記得當時其面部表情,梁稱,在立法會被擲玻璃杯事件後,當察覺有人欲向他擲東西,「心情會緊張」,又指:「因為會唔知係咩嚟,可能喺鏹水,可能係玻璃杯」,故避開三文治後步速加快。吳質疑其步速無加快,梁指,當時心情緊張,並說:「社會有部分人行為變本加厲,飛來的物件可能會令人受傷的,本能反應加快步速入室內。」 吳再問梁,會否預料會有物件擲中保護他的警員,梁指:「唔知佢地企嘅角度、位置」,當時計算不到彎腰躲避會否令保護其警員被擲中。梁再強調意識到被襲擊時感到恐慌,吳再問其驚慌的程度,梁稱:「當時心入面覺得驚。」,又指:「作為行政長官,出街比人掟野機會係唔高嘅。」 吳問梁是否見到他在場、有否留意在其身後警員被擲到,梁指均稱沒有,吳指:「你都幾無情無義㗎喎。」吳質疑梁感到驚慌的表情是怎樣,會否與從容表情有所不同,梁回道:「請留意我係辯方證人,你唔相信我,唔應該請我嚟。」 吳更問梁是否認識黑社會,但裁判官指問題與本案無關,著梁不用回答問題。吳文遠在盤問期間一度申請將梁轉為敵意證人,因為他認為梁的口供不可信,亦指因為他在案件開審前一度不願意與辯方律師進行簡短會面,但裁判官指看不到有合理理據,故駁回其申請。 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二日下午進行結案陳詞。 前特首梁振英作供完畢離庭時,有記者問他「中秋節有沒有說話想同港人講?」、「會否與女兒齊昕一齊食月餅?」梁一律沒有回應便乘車離開,吳文遠在梁振英離開時與多名市民在旁高呼「梁振英,大話精!」 法庭記者:邱嘉幸、李慧娜 建立時間:11:31 更新時間:15:57

前特首梁振英抵達法院。
前特首梁振英抵達法院。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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