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一宗對香港電台的投訴,有人投訴港台一個節目多次提及受訪嘉賓表演的名稱、演出日期和地點等,等同廣告宣傳,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投訴是關於今年5月3日港台二台《Made in Hong Kong 李志剛》訪談節目,兩名嘉賓在節目中多次提及正籌備的棟篤笑表演,期間主持及嘉賓四度提及該表演名稱,並重複有關的標識短句,和演出時間地點等資訊。
通訊局指,節目過分突出該表演,造成等同廣告的效果,不符合節目的編輯需要,裁決投訴成立。經考慮個案的具體事實及情況,以及同一節目重複違反有關過分突出商品的條文,決定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中的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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