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同志爭取受養人簽證上訴得直 入境處:正研究法庭判決

2017-09-25 19:00

英籍女同志QT早前司法覆核本港入境處拒絕批出受養人簽證(dependant visa),讓她隨同性配偶SS來港,去年在高等法院判敗訴,QT今年六月由英國御用大律師Dinah Rose代表在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今頒判詞裁定上訴得直,入境處需要支付訟費。 入境處的政策是容許受聘來港工作的人帶同其親密的受養人來港照顧,但條件為雙方必須已合法結婚、或其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方可有資格申請來港。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其中一個重要的國際金額中心,吸引世界各地的人才來港發展和生活,最佳方法便是開放受養人簽證政策,但正如入境處所指,香港擁有獨特的地理、經濟和社會環境,故有必要嚴格執行入境政策,而不能實施這種全面開放政策。 入境處指出有關政策是遵守香港婚姻法例,但上訴庭質疑,政策容許一夫多妻制地區人士申請受養人簽證,與入境處認為需要遵守香港法例對婚姻的定義有所矛盾,若入境處嚴格執行政策,則不應准許一夫多妻制地區人士申請受養人簽證。 入境處又以行政上可行和方便去支持有關政策。上訴庭指出,入境處有權以行政理由,不准許未經合法結合的異性或同性伴侶申請受養人簽證,但經過合法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的同性伴侶,可以提供與合法結婚的人一樣的結婚證書,故以行政上做成負擔為由拒絕簽證是不合理。 上訴庭認為入境處並無構成直接歧視,而礙於香港婚姻制度,同性戀者不能像異性戀者般在港合法結婚,亦不能把已有法律地位的同性伴侶來港,這是將同性戀者放在嚴重不利的位置上,構成間接歧視。 入境處表示,正審慎地研究法庭的判決,並會按情況徵詢法律意見,以考慮下一步的行動。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4:55 更新時間: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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