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經營旅社 港女判80小時社服令 2017-09-25 11:26 被告馮祉程(右)。 Previous Next 在南韓設立旅行社的港女被揭無牌在港進行旅遊代理,更因為安排不當,一行十六人的首爾旅行團於出發前數小時才收到電子機票,惟十六張機票號碼相同而且已早被使用,十六人一度無法登機,旅行團最後被迫經釜山轉機才能抵達目的地。女代理馮祉程早前承認,無牌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以及提供虛假商品說明服務罪,今於西九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念在被告初犯並有良好背景,現已不再從事有關工作,並已上了寶貴的一課。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小一自行收生首日交表 雙非學童家長心儀北區排隊 下一篇 【奪命車禍】巴士上層爆頭亡 城巴高層上門探望女死者家人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