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警襲待應遭索償 警拒供地址押後訊 2017-09-13 14:53 前女警袁樂欣。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前女警袁樂欣於去年七月休班時因醉酒在上水天平邨管理處外,襲擊及以粗口辱罵踩單車的女侍應,她早前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案中女侍應稱受襲後因傷停工兩個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約3.2萬元。 袁今天未有現身法庭,申索人陳啟英指由於被告已離職,警方亦拒絕透露袁的住址,因此未能將法庭文件送達,案件再押後至11月13日。陳考慮尋求區議員協助。 法庭記者:李慧娜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美孚站乘客「尿袋」疑過煙冒煙 幸無人傷 下一篇 iPhone X倘分批出或延誤 方保僑:至少炒貴3倍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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