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關公司A Workshop Communication Ltd. 早前受聘於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在其團隊參選會計界特首選委時,協助提升形象、知名度等,惟譚未有支付逾四萬元的尾數,遭公關公司追討款項;譚入稟向該公司反申索,追討約四萬元款項,兩案合併處理,小額錢債審判處今日繼續審理案件。案件押後至10月3日進行裁決。
合約期間受聘於公關公司,以協助進行選舉工程的二判陸靈中供稱,公關公司需要將資訊於24小時內上載到選舉中央平台,包括何時生產橫額等,但公司「上載速度時快時慢」;而接受網台城寨的訪問時,公關公司亦未有為其提供意見。陸亦指,因為他沒有公關經驗,未有被委派為譚提供衣著指導、訪問議題上的指導等。
譚的議員助理黃玉玲作供亦指,公關公司至少3次未有及時將資訊上載到中央平台,需要何「逼住自己做」,又指何從未參與安排網台訪問,D100以及城寨節目的訪問為譚自己安排。但何反指看不到譚有在中央平台更新資訊。
何於庭上透露,譚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曾不滿租車公司服務,以及製作公司服務,並於選舉開支文件中指因不滿其服務,未有付足所申報的款項;惟這次譚未有於選舉開支文件沒有申報未付清款項,有機會違反選舉條例20條,即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的舞弊行為。
何於結案陳詞時指,譚有預謀不付尾數,而公關公司在譚另聘義工擺街站前、以及花費6000元進行郵寄並不知情,又稱公司「做哂野」,但譚一句不滿意就拒絕付尾款。
譚於結案陳詞強調,公關公司提供的服務貨不對辦,並指團隊獲勝是因為自己努力所致。
法庭記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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