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泰鋒涉選舉舞弊案求押後申寬限令 官:做律師行文員唔識跟進?

2017-09-13 12:00

於2015年以「傘兵」之姿出選土瓜灣北區議會議員的沈泰鋒,涉於刊登選舉廣告後30日內,未有繳交選舉開支及接受選舉捐贈之申報書及聲明書,及後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選舉舞弊罪。案件今於觀塘法院再提堂,沈泰鋒申請將案件押後,以透過法援署向高等法院申請寬限令,惟吳重儀裁判官質疑沈何以於今年7月提堂至今仍未向有關部門作申請,直指沈「你做律師行文員唔識跟進架咩?」,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三再提堂。 25歲被告沈泰鋒今沒律師代表。控方指沈於去年3月已向控方表示想申請寬限令,但至今年7月10日才向法援署正式交表申請。法援署於同月11日要求沈交文件確定案情性質,而沈亦承諾於翌日與法援署人員開會商議,惟沈於當日缺席,至13日才聯絡法援署表示會再安排日子與其開會,但事情卻不了了之,法援署其後亦未能成功聯絡上沈。 吳官質疑沈為何遲遲不聯絡法援署,稱「咁要拖到幾時?」,惟吳官最後亦批准案件押後,但要求沈要於每周一、三及五到廉政公署匯報申請情況。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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