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緩刑再涉偷手機 「鳩嗚團」成員不准保釋 2017-09-07 12:39 「鳩嗚團」成員畢慧芬。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鳩嗚團」成員畢慧芬早前因恰遺不報,勒索機主3400港元而被控一項「勒索罪」,後被判監4個月緩刑3年。畢在緩刑期間干犯刑事罪行,控罪指她於前日在旺角一間麥當奴偷取一部價值二百元的Samsung 手提電話,被控一項偷竊罪,惟畢昨因入院缺席聆訊,今出院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案件再押後至10月10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由於被告在另一盜竊案的保釋期間和緩刑期間犯案,故不准被告保釋。 法庭記者:李慧娜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鄭松泰倒插國旗案 蔣麗芸被問正確擺法:知你想套我 下一篇 鄭松泰涉倒插國旗區旗 兩侮辱罪表證成立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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