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助僱主販毒判囚16月 求情指上次案底已19年前

2017-09-07 14:03

時鐘酒店清潔工疑受僱主指示,分配毒品及危險藥物予租客服用,清潔工今於區域法院承認管有危險藥物、經營煙窟及串謀販運危險藥物3項控罪,被判囚16個月及罰款2000元。 案情指,警方搜查被告吳偉龍(39歲)時,在其身上發現大麻,並檢取價格大約700港元毒品。被告指自己受僱於一間名為幸運別墅的持牌賓館,並為僱主高惠潔分配毒品予租客,平均每日五宗交易,被告收取毒品款項會交岀,從中並無收益,高答應會與被告分享年終花紅。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有10個不同案底,但最後一次已是19年前。被告本來亦考得吊船操作員牌照,但因天氣問題而開工不足,後來受聘於賓館,包食包住。 法庭記者:梁銘姿 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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