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缓刑再涉偷手机 「鸠呜团」成员不准保释 2017-09-07 12:39 「鸠呜团」成员毕慧芬。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自称「旺角占领区女村长」的「鸠呜团」成员毕慧芬早前因恰遗不报,勒索机主3400港元而被控一项「勒索罪」,后被判监4个月缓刑3年。毕在缓刑期间干犯刑事罪行,控罪指她于前日在旺角一间麦当奴偷取一部价值二百元的Samsung 手提电话,被控一项偷窃罪,惟毕昨因入院缺席聆讯,今出院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案件再押后至10月10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由于被告在另一盗窃案的保释期间和缓刑期间犯案,故不准被告保释。 法庭记者:李慧娜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郑松泰倒插国旗案 蒋丽芸被问正确摆法:知你想套我 下一篇 郑松泰涉倒插国旗区旗 两侮辱罪表证成立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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