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間鑽石買賣公司疑將鑽石交予報稱任職顧問的女中間人尋找買家後,其間有人將部分鑽石作典當,涉案鑽石達347顆,涉款88,600,000港元。被告今於東區法院再次提堂,被控一項盜竊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再提訊,以待索取銀行資料,期間批准被告以30萬港元及其擔保人以10萬港元申請保釋。
控罪指,被告劉淑媚為一間電子公司的唯一持分者(RMS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早前她將涉案部分鑽石典當,並指引當舖職員將400萬內的20萬款項傳入RMS Global Group Limited戶口內,該銀行戶口的法定簽署人為兩名男子,分別姓何及馮。受害公司已於認人程罪中認出被告及該兩名男子。
法庭記者:岑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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