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黑盒數據舉證成功定罪 小巴司機危駕判囚21月

2017-09-04 14:09

去年2月一名23歲青年疑在新春期間趕往與家人晚飯,在大埔公路大窩段帝欣苑對開橫過馬路,遭專線小巴撞倒重創,延至翌日因頭部重創不治。68歲小巴司機及後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在區院受審,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被判監21個月,停牌5年;而小巴司機早前亦已承認兩項與車輛狀況相關的控罪,今被罰款共2000元。據悉本案為首宗以黑盒數據舉證而成功定罪的案件。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該路段限速50公里,但被告李啟熙後被發現超速17秒,法官指若被告不超速的話,有機會可避免意外。而當時雙方視線受巴士所阻,法官認為意外可能是死者因趕急而沒留意路面狀況所致,但亦是由於被告超速,被告知道該路段時常會有人亂過馬路但仍超速行駛,亦是危險駕駛。加上被告在意外前一段時間都沒開啟車頭燈也是危險駕駛的一種,否則死者或有機會因車頭燈而察覺到有小巴駛近。考慮被告的年紀,而他曾有兩項不小心駕駛及一項超速紀錄在其領取駕照多年、及當小巴司機13年來說亦不算太壞,終判他入獄21個月,停牌5年。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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