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间钻石买卖公司疑将钻石交予报称任职顾问的女中间人寻找买家后,其间有人将部分钻石作典当,涉案钻石达347颗,涉款88,600,000港元。被告今于东区法院再次提堂,被控一项盗窃罪,暂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1月1日再提讯,以待索取银行资料,期间批准被告以30万港元及其担保人以10万港元申请保释。
控罪指,被告刘淑媚为一间电子公司的唯一持分者(RMS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早前她将涉案部分钻石典当,并指引当铺职员将400万内的20万款项传入RMS Global Group Limited户口内,该银行户口的法定签署人为两名男子,分别姓何及冯。受害公司已于认人程罪中认出被告及该两名男子。
法庭记者:岑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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