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中年漢涉嫌於去年7月在理工大學一間房間,趁房內無人偷走3部共值逾二萬元的MacBook Air手提電腦,惟房間外的閉路電視拍下中年漢曾進出房間。中年漢否認一項入屋犯法罪,經審訊後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決時指,案發當日的閉路電視只拍到清潔工人及被告奚松波進出涉案房間,由於有關的閉路電視畫面質素不佳,控方並不依賴閉路電視畫面,僅依賴被告於警誡下所稱的一句「個三部電腦賣左啦」來指控被告。法官續稱,雖然被告所說出的這句是有可疑,但亦難以判定涉案電腦是由被告偷取或賣出,認為控方未能於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故裁定被告脫罪。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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