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今日宣布,廣東省公安廳將接受行駛港珠澳大橋 (大橋) 香港跨境私家車 (即兩地牌私家車) 的配額申請。
粵港兩地政府經商議後,將對行駛大橋的香港跨境私家車採用較寛鬆的申請資格。包括 於廣東省投資企業,三年內 (包括申請時的年度) 納稅額累計達到10萬元人民幣以上,不論投資額多少;投資列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錄的企業;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累計金額達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香港居民;或擔任全國、廣東省市縣 (市、區)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香港人士。曾申請其他口岸跨境私家車配額的人士,如符合上述條件,仍可提出申請。
粵港兩地政府計劃在大橋開通前發放3000個香港私家車配額。配額有效期為五年,到期後按屆時規定及條件延期。詳情可參閱
廣東省公安廳網頁。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與其他口岸相比,是次港珠澳大橋香港跨境私家車配額的申請資格更為寛鬆。這將惠及在廣東省投資的較小規模香港企業及高新技術公司,便利更多香港私家車使用大橋前往廣東省。
現時行駛其他口岸的香港跨境私家車配額申請資格為,在廣東省非山區投資100萬美元 (即800萬港元或人民幣) 或以上,及在內地上一年度納稅達30萬元人民幣的香港商戶;在廣東省山區投資額40萬美元 (即320萬港元或人民幣) 或以上,及在內地上一年度納稅達15萬元人民幣的香港商戶;擔任全國、廣東省市及部分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香港人士;或
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累計金額達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香港居民。
廣東省公安廳於9月1日開始受理新辦香港私家車使用大橋進入廣東省的申請。凡符合申請資格的人士,可向廣東省公安廳提出申請。申請人亦可通過香港中旅 (集團) 有限公司位於香港中旅集團大廈、九龍灣和沙田的證件中心預約提出申請。
待取得廣東省公安廳簽發的使用港珠澳大橋「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後,申請人須到本署過境服務分組申領「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申請人必須在內地及香港辦妥有關手續,且待大橋正式開通後才可駕車過境。有關申請「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詳情,可致電運輸署熱線2804 2600查詢或瀏覽
運輸署網頁。
此外,廣東省公安廳將同步接受行駛大橋的內地跨境私家車(即兩地牌私家車)的配額申請。三年內(包括申請時的年度)納稅額累計達到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可提出申請。粵港兩地政府計劃在大橋開通前發放300個內地跨境私家車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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