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日前入稟區域法院追討公關公司,指對方無履行合約內容,表現貨不對辦,要求公關公司及其董事賠償逾5.2萬元。
入稟狀指,譚於去年12月11日參選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在去年11月初找來被告公司A Workshop Communications Ltd.協助參選,公關費為10萬元,惟譚認為對方無履行合約項目,即利用公司人脈提升譚的形象和知名度、多辦活動以增加曝光率,協助譚重振聲威,為她政治前途鋪路再創高峰等,公司表現貨不對辦,因此向公司及其董事何靜慈追討逾5.2萬元賠償。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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