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士去年9月17日在香港迪士尼樂園與家人慶祝萬聖節,期間她在商店內鬼鬼祟祟,偷取一包糖果,沒有付錢便離去,與母親及妹妹會合。女護士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經審訊後被西九龍法院裁定罪成和罰款2500港元。女護士上月在高院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和刑罰,高院法官金貝理今頒下書面判詞指,女護士顯然是迪士尼的「擁躉」,過去大手筆花費,不能排除她要關注同行的耳聾母親而分心,故撤銷其定罪。
五十三歲彭淑琼辯稱,在2014年5月至2016年9月兩年間在迪士尼樂園花費85,333元,當時她要分心照顧耳聾的母親,無留意手上有未付錢的糖果,而且已經在園內不同店鋪購買數樣貨物。彭在上訴時指,她無意隱藏取走的糖果,而且原審法官應考慮她過去消費紀錄。
高院法官金貝理指,彭過去品格良好,由她取走糖果直到被截停只有16分鐘時間,她在距離商店不遠位置收集貼紙,沒有走到其他園區。控方只能有少量證據指證她無意圖付款。法官表示明白迪士尼樂園對店鋪偷竊持「零包容」原則,但「凡事總有例外」。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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