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11月在中環踩單車時,稱被城巴切線撞到,許截停城巴及報警,結果遭城巴司機責罵。城巴司機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於觀塘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800元及停牌一個月,辯方就判刑提出上訴,而控辯雙方將於本月14日就暫緩停牌令一事再提堂。
洪浩基暫委特委裁判官裁決時指,相信任控方證人的許智峯是誠實可靠的證人,雖然辯方質疑許於庭上指出,以及向警方所表示的撞擊點有所不同,但洪官認為許的證供是一致的,只是前後位置略有不同,又認為微細的分歧不足以影響許證供的可信及可靠性。
辯方求情指,54歲被告王燦明已任巴士司機廿載,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若被停牌會令致收入大減,甚或失去工作,又指以被告年紀再任另一份工作是非常困難,更會造成頗大的經濟損失及連累到其他人。辯方又稱,今次意外雖有碰撞,但屬輕微,既沒造成損毀也沒有人受傷,而且被告於事發後亦立即停車,沒有逃離現場。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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