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釋照月無權代表虛雲和尚紀念堂有限公司上訴 需付2000元訟費 2017-08-03 10:57 釋照月。 Previous Next 南禪高僧「虛雲和尚」於1959年圓寂,有人指近年虛雲和尚紀念堂被人大肆破壞,並根據《時效條例》的逆權侵佔條例,早前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該土地業主。原告打算就上次非正審判令敗訴,提出上訴許可,惟法官重申代表原告的釋照月沒有權代表公司提上訴,下令釋照月需支付2000元訟費。 原告虛雲和尚紀念堂有限公司,被告佛觀和尚沒有到庭,由律師代表出庭。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夏季流感爆發 內科醫學院冀檢討人手安排 下一篇 中年漢將軍澳草叢上吊 妻聞死訊擁兒痛哭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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