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禪高僧「虛雲和尚」於1959年圓寂,有人指近年虛雲和尚紀念堂被人大肆破壞,並根據《時效條例》的逆權侵佔條例,早前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該土地業主。案件今在高院處理非正審強制令的傳票申請。但由於以紀念堂為名公司沒有提出申請,出席聆訊的釋照月和尚沒有權力代表公司發言,法官決定將申請擱置,而原告須要支付訟費,數目待聆案官評定。
原告虛雲和尚紀念堂有限公司,被告佛觀和尚沒有到庭,由律師代表出庭。釋照月和尚出庭發言,但他沒有權力代表公司,法官指今天浪費了聆訊時間,被告一方也為此申請訟費,法官批准。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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