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揭盅,多名內地港澳學者都形容「一地兩檢」方是高鐵香港段最可取方案,可清晰規範內地和特區政府各自管轄權,是「一國兩制」方針發展創新具體體現。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表示,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既參考深圳灣口岸模式,也遵循運作方便原則,是解決香港高鐵涉及相關檢查流程的最好方式。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則指,「一地兩檢」對「內地口岸區」劃定了區域和權限,這種特定區域和權限不會造成內地司法的擴張。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表示,有深圳灣口岸的先例可循,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在未來實踐過程中既不存在法律對接的技術性難題,也不存在原則性的、不可跨越的障礙。 他認為,「一地兩檢」影響「一國兩制」的說法是危言聳聽,認為國與國之間尚能順利解決類似問題,在一個主權國家之內更不存在法律障礙。「一地兩檢」的安排本身沒有實質性難度,主要障礙在人心而非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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